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学校信息 || 普通教育 || 开放教育 || 实验实训 || 培训就业 || 德育教育 || 教学科研 || 资源下载 || 视频资源 || 访客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建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学校信息 -> 上级来文 -> 文章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 《电工基础》教案
· 语文文化知识大全
·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 [图文] 微盟电子(昆..
· 开放专科论文写作格..
· 《电工仪表与测量》..
· 优秀教师
· [推荐] 浅谈《电工基..
· [图文] 周兴祥校长在..
· 建湖县职业技术教育..
· 建湖县教育局关于落..
· 关于做好2007年职业..
· 省教育厅职社处关于..
· 关于小课题研究的几..
·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
· 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
· 关于做好高中段特困..
· 关于上报国家级重点..
· 关于对在盐高等学校..
· 关于举办全市职教学..
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新生学籍审批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9-25 14:36:07  发布人:单咸鹏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区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0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做好今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新生学籍审批建档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规范填报新生录取名册

  1.2007年全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新生录取名册采用Excel电子表格报送,请各地、各招生录取学校从盐城教育网(http:www.yce.cn.)、盐城职教网(http:www.ycve.js.cn)下载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填报数据,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的格式不得随意改动或增删。
  2.新生录取名册的各栏目都应如实完备填全,其中统编学号统一为11位数字,第1、2位数字为新生入学年份,第3位数字为录取类别(职业中专为1,职业高中为2),第4—7位数字为招生学校代码,统一使用《2007年盐城市中考指南》中已编制的代码,第8—11位数字为录取新生自然流水序号;录取新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须与学生户籍证明一致;所有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填报文化成绩总分。
  3.打印格式设置要求为:A4纸张,横向打印;上边距、下边距、左边距均为2厘米,右边距为1.5厘米;页眉为空,页脚按“第×页总×页”设置居中;录取名册的第1—3行作为顶端标题行打印。数据部分字体为中文宋体,字号为10,字型正常。行高16,列宽以一页能容纳一行数据为准。请各招生学校将表头中的“(学校名称)”替换成实际录取学校名称,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并按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不同录取类别装订成册。
  4.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从今年起,不再针对对口单招考试单独招生、单独组班、单独组织教学,逐步取消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安排,归并入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二、要合理设置招生专业

  各招生学校要切实以就业为导向,超前研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严格控制社会需求饱和、就业渠道不畅的专业招生。新生学籍名册上的录取专业必须与市教育局下达的专业完全一致,对于超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具备基本开办条件,以及未经省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警察类、医学类、师范类等专业,一律不予审批和建立新生学籍。

三、要切实保证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学制

  录取新生的学制按照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部门下达的招生文件确定。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三年为主的基本学制,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工科类专业原则上学制均为三年,职业高中餐旅服务、服装制作等特殊专业的学制不得少于二年。学制为三年的专业,生产实习时间一般安排一年;学制为二年的职业高中特殊专业,生产实习时间一般安排为半年,以充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限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要按时参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集中审批

  职业中专和市区职业高中录取新生学籍审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各招生录取学校的出席对象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校长及招生部门工作人员各一人,所需材料为打印好的新生录取名册、录取新生审批表(均为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各招生录取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校录取名册认真把关,并在新生审批表“录取负责人”栏中签名。各县(市、区)职业高中新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签后,将本地职业高中录取新生名册按统编学号顺序装订成册,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起在9月底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审批备案。市教育局将在9月底集中安排两天时间一次性完成全市职业中专和市区职业高中新生录取审批工作,过时不候,请各招生学校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集中审核审批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要及时缴纳职业中专录取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07年职业中专录取新生按每生40元的标准收取录取费,请各有关录取学校按照职业中专实际录取人数,在9月底前及时将费用汇至市教育局,帐号1109664719200003547,开户行:工行中市分理处,也可直接缴纳至市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各录取学校经审核后的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名册凭缴费发票加盖录取专用章。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2007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下载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管理登录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苏ICP备06034345号
建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络管理与控制中心制作
校址:建湖县建宝路888路 电话:0515-87083085 E-mail:shanxianpeng@jhvt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