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司局函《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感受新变化 迎接十七大”形势教育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07]65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在组织收看了国家形势教育课第1课的基础上,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按时收看国家形势教育课(2-6课),保证收视率,以期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教基司函[2007]6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感受新变化 迎接十七大”
形势教育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7]7号)安排,各地正在为9月3日开始上“感受新变化 迎接十七大”形势教育课第一课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保证教育效果,现就上好形势教育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接收调试工作。一是中小学校9月3日前要做好接收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信号准备工作;二是中西部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调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工作,保证所有学校都完成注册工作,调试好终端接收设备和光盘播放设备,安装好“远教卫星IP教学资源接收软件”和相关播放软件;三是可利用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网(www.cnypa.org)届时收看视频。
二、鉴于少数地方和学校用以上方式接收仍有困难,我
们印制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形势教育课第一课《生活新变化》光盘,分发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可根据需要,进行翻录并下发基层学校,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收看效果。
三、9月3日正值开学之际,在形势教育课之前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启动仪式上,周济部长将发表讲话。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在深入中小学参加开学典礼等活动时,与学生共上形势教育第一课。课后可安排与学生座谈交流等活动。
四、为便于各地及早做出安排,形势教育课第二课至第六课的电视播出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传输时间现已确定,具体如下:
第二课 9月24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三课 10月22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四课 11月19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五课 12月10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六课 12月28日(星期五) 15:00—15:45
五、各地尽可能安排在已确定的播出时间组织中小学生上好形势教育课。如确有困难,也可安排其他时间进行,但都要保证教育效果。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